深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三个批次进行。按照规定,2012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具体投档方法是: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包括第一批次的指标生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包括指标生志愿)学校录取。
报考择校的考生须填报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另有代码,如深圳中学和深圳中学(择校)是两个不同的志愿。特别注意的是填报了某校志愿并不等于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反之亦然。如填报了“深圳中学”志愿不等于填报了“深圳中学(择校)”志愿,填报了“深圳中学(择校)”志愿也不等于填报了“深圳中学”志愿。择校志愿须按规定填入相应批次。按规定,择校生须交择校费。各学校择校生的招生,将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我市实行将择校生招生与正取生一样,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分别编码,统一划线,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