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石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石市中招录取工作7月16日将全面展开,到8月3日结束。
普通高中录取从7月16日至7月23日,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第二批为: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精英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7月25日至8月3日进行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的录取。
市区共有2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精英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办法为:先录取全市统招公助生,依据统招计划、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不考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待该批统招公助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考生第一志愿即被视为分配生志愿,按每所招生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学校的考生。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剩余计划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再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统招公助生,此时第二志愿可参与录取,并与第一志愿同等对待。
市教育考试院强调,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数并列时,并列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