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普高违规跨市州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华西都市报讯(见习记者杜灿)昨日,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12年,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同时,从2012年秋季起,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的比例降到20%。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在规定区域招生。严禁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经批准可跨市(州)招生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市(州)招生的,省教育厅将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