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查科目和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体育七门。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和历史科目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与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考试用时语文为 150 分钟,数学为 120 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各为 100 分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安排在 4月 21 日~22 日进行,体育考试安排在 2018 年 4 月中旬至五月底之间进行,具体日程和地点另行公布。其它六门考试安排在 6 月17 日~19 日进行。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六项。艺术(音乐、美术) 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 已安排在七、八年级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音乐、美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
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考查科目用时 60 分钟,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 45 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考试和考查科目严禁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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