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湖里区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照顾对象适龄子女 |
证明材料 |
1 |
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
2 |
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3 |
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4 |
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 |
1.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2.工作单位证明; 3.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备注: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还需提供《“550”高层次引进人才审批表》 |
5 |
符合优待条件的驻厦现役军人子女 |
1.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2.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
注:1.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都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和出生
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