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照顾录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
根据《厦门市201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来厦创业、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中考可享受3分照顾。为了做好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照顾录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将从即日起至6月5日受理高层次留学人员的申报工作,请各中学及时公告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家长务必于6月5日前到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396699,有关高层次留学人员申报表可上“厦门留学人才”网(www.xmlx.gov.cn)公告栏下载。
二、请通知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子女于6月18日前持市公务员局颁发的《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证书》、《厦门市2012年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以及学生和家长的户籍等材料送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以便汇总送市招办在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注意录取考生信息。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