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摘录)
一、考试项目的规则与方法
(一)200米跑
1.场地及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田径场上进行。若人工计时采用一道三表,使用前应校正。用发令枪或发令旗发令。
2.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胶鞋、钉鞋或赤脚跑步。其他按田径规则进行。
(二)立定跳远
1.场地: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
3.考试方法:每人连续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不得穿钉鞋和胶粒底鞋,可采用胶鞋或赤脚起跳。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三)一分钟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2.动作规格: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十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同伴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3.考试方法:监考员发出“预备——起”的口令,同时计时,登记一分钟内所完成的次数。一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算,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四)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1.场地器材:半场篮球场(篮球场规格为26米×14米),篮球若干个。
2.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3.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叉)运球,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
监考员发出“预备——去”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回到起点的时间。运球中违例者应从违例点开始重新运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