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教育局2012年外地回香洲城区升初中学生进行登记的通告
根据2012年珠海市初中招生工作安排,香洲城区将对在区外学校(含市外学校)就读的拟申请回香洲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5月7-18日(工作日时间)
二、登记地点:香洲区教育局教育股701室登记(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咨询电话:2611501)(新村巴士站旁边)
三、登记表格:
(一)学区类:香洲辖区户籍学生填写《2012年外地回珠海香洲辖区入读初中登记表》;
(二)积分类:非珠海户籍学生申请到香洲辖区学校就读初中的,按照《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珠教〔2011〕4号)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填写《珠海市直属 香洲区属初一积分入学登记表》。
四、表格下载:相关表格,可登陆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招生指南”下载,或直接到登记地点领取。
五、登记时所需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合法监护人个人户口页”五项内容。
(二)《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办证日期”内容。
(三)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交父母亲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因香洲城中旧村改造而搬迁的,需提交改建办的证明(法定监护人在开具证明时需提供拆迁补偿合同或原房屋确权资料、房屋产权人身份证)。
(五)学生父母均无私房的,无需自行开具《无私房证明》,由教育部门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集中查询。
(六)提供小学毕业学籍档案或学校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七)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监护人需按《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提交申请材料
(八)学生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九)非香洲区户籍学生登记时请务必提供《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及学生《出生证》。
提示: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六、录取结果查询:
7月15日以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登陆珠海市小学升初中登记录取系统(网址:http://59.38.32.132),输入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的初中学校后,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初中学校接受复核,复核通过的领取《录取通知书》。
七、提醒事项:如果家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填写错误信息而影响录取结果,责任由家长承担。
特此通告。
附件:1、《2012年外地回珠海香洲辖区入读初中登记表》
2、《珠海市直属 香洲区属初一积分入学登记表》正面
3、《珠海市直属 香洲区属初一积分入学登记表》背面
香洲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