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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宝鸡扶风县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2018-4-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扶风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18〕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党的十九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家长和社会关心重视学生体质健康,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激励学生自觉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县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体育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试对象
全县参加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所有考生(包括社会青年、扶风户籍在外省、市初中毕业回扶参加中考的学生)。
四、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综合评定。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50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统一考试总分(满分3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35%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课考核(即《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6分。应届生平时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会青年平时考核成绩由县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按照统一考试得分率折算。
(1)应届生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初中三年各学年体育课成绩按0—3分计分,体育课成绩要遵循《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评分办法:采取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各学年按0—2分计分。对当年体育课考核不合格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的考生,其两项计分均不得超过当年该项目总分的60%。
因病、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平时考试成绩按满分15分计算。其他因病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平时考核成绩按满分的60%(9分)计算。
(2)社会青年、本县户籍在外就读回扶风参加中考的学生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社会青年按体育统一考试得分率折算平时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为: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满分(15分)×统一考核得分率。
本县户籍在外就读回扶风参加中考的学生,应提供在原
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佐证材料,加盖学籍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印章,由报名点学校统一收集交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后计入平时成绩。
(二)统一考试
1、测试项目:
具体详见《宝鸡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分值表》(附件1)。
2、测试时间:
4月18日至4月24日(具体日程安排随后通知)。
3、测试地点:扶风初中
4、测试办法:
按照宝鸡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体育考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集中采用仪器测试。考生持《宝鸡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准考证》入场考试,测试顺序详见《扶风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测试流程》(附件5)。
五、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体育竞赛获奖免考
初中阶段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
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三名学生;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学生;初中阶段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八名学生;初中阶段在教育部(含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十二名学生,可免于统一考试,现场考试成绩按35分记录。
统一考试免考资格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击剑、武术、健美操、啦啦操。
申请免考程序:符合体育竞赛获奖免考条件的考生,填写《宝鸡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体育竞赛)免试资格审核表》(附件4),并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获奖证书、运动会或单项比赛通知文件、秩序册、成绩册等证明资料申请免考,学校审核后,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连同取得的比赛成绩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相关证明资料及《宝鸡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一并报县教体局体育股审核,体育股签字盖章后将免考考生申请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县考试管理中心。县考试管理中心汇总后提交扶风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的考生名单(姓名、性别、学校、班级、参加赛事、获得成绩、名次)面向全社会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免考。
2.因残、因病免考
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统一考试免考。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向所在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填写《宝鸡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因病“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办理免考手续。学校审核后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宝鸡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因病“免考、缓考”申请表》报县考试管理中心,由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医学专家统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持一、二、三级残疾证的考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满分35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因病免考的考生统一考试成绩按21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二)缓考
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书面申请缓期考试,经学校审核、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缓期考试(只限一次机会)。缓考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因考前或临场伤病、女生例假等特殊情况,缓考期间仍
未康复的,可申请统一考试免考。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21分)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单项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5分)计算。
具有本县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参加体育中考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计入。
六、平时成绩的评定与报送
(一)平时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上报县局教育股,不得更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由学校负责评定。各初中学校须在上一年9-12月份,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县局规定的方法与细则组织测试,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软件并上报县局体育股。
4.《体育与健康》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平时考核成绩标准:
100—85分得3.0分     75分—84分得2.7分
74—60分得2.4分     59分以下得2.0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平时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 得2.0分      良  好  得1.7分
及格 得1.4分      不及格  得1.0分
(二)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平时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主考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三)平时成绩的报送
《体育与健康》学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这两项评定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三年成绩信息并在班级公示3日,无异议后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于4月6日前上报县考试管理中心,县考试管理中心汇总各校上报数据后,送县局教育股、体育股分别审核。教育股、体育股审核无误后将成绩合库、刻盘、签字、盖章报县考试管理中心存档,并报主管领导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备受家长和社会关注。各初中学校、考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8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体育考试各项工作平稳、安全、顺利进行。
(二)深入宣传,广泛知晓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宣传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指导学生和家长熟悉考试政策和
规则要求,掌握考试方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确保应晓尽晓。
(三)精心组织,规范测试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涉及面广、任务重。县局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依据考试项目和考生人数,统一配备符合标准、确保安全的电子测试仪器,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初中学校务必按照《扶风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编组规则》(附件6)提前对考生进行编组,并将编好的检录册一式三份,一份提前报县考试管理中心,一份于考试当天交现场检录组,另一份留各初中学校,考试当天用于检录。
县局将切实抓好体育考试的培训和组织工作。选拔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认真开展考务工作和测试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监考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加强考生资格审查,有序组织考生参加考试。严格按照体育考试规范要求进行测试,现场公布、发放考生成绩。
(四)强化监管,严肃考纪
县局将建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考试过程全程进行录像,定时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徇私舞弊现象,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考试组织人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认真维护考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平性。考试期间,各初中学校领导、带队教师及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给予查处。扶风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5232501(考管中心),5212305(体育股),5230902(教育股),5230925(监察室)。
(五)夯实责任,确保安全
考点学校和各初中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考试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食品卫生、考试过程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认真落实考前家长告知、体检、学生健康状况确认和医务保障、责任保险等工作。考点要提前进行考试器材和考场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考点要配备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切实保证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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