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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2012年亳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2012-2-14 14:34:53 【字体:小 大】

教秘〔2012〕17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号)要求,现将亳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与综合能力,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二、考试对象
    参加2012年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报名要求
    (一)应届生以校为单位,按照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报名;历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并单独编号。
    (二)体育考试准考证编号同理化考试以及文化课考试号码一致(三号合一),体育考试准考证照片与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上照片同一底版(从中考报名库中提取)。
    (三)报名时学生应选好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月20日—29日,请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内科学合理安排好考试和补测。
    五、考试内容和分值
    我市体育考试项目为三项,分为必考2项和选考1项,每项目分值均为10分,三项总分为30分。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跳绳。选考项目为: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掷实心球(男女均为2千克)。考生从三项选考项目中任选一项。
    六、成绩适用
    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并同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七、免考与缓考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功能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或残疾证,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该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能生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
    (二)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能生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
    (三)凡在省市级教育、体育部门(不含社会团体和协会组织)组织的各项体育运动比赛中单项获前8名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表》,出具获奖证书原件及表彰文件(以初中三年内获奖证书为准),经学校审核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方能生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
    (四)申请免试的学生出具的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体育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区教育局将申请免考的学生材料于2012年4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凡由于迟报或无免试证明材料而不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一律按零分处理。
    (五)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补测。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 2008〕40 号)中的规定执行(每生10元)。
    各县、区必须严格执行省规定的体育考试收费标准,并要全额用于考试工作,不得截留、调控、挪用考试经费,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九、组织管理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应依据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成立相应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杜绝中考体育考试舞弊行为。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成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
    亳州市实验中学、第十中学及开发区所属有关学校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由谯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将向县、区考点派出督导巡视组,负责督查、指导考试工作。
    十、有关考试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应选择便于管理、场地适宜的高中学校作为考点。考点原则上采取封闭式管理,如条件暂不具备,则必须在测试现场划出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考点主考、副主考要以正式文件任命。考前要做好培训工作,监考及考务人员要求其中三分之二来自非考点学校,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设有两处以上考点的县、区,如设为考点的学校有初中部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这部分考生应安排在另一考点进行测试。
    (二)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要设立各考点考风考纪监察组,对考点进行全程监督;建议邀请部分家长和社会代表进行交叉换位监督,切实保证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每个考点都要设置公告栏,将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评分标准、监督举报电话及学生体育成绩放大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为各县、区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市局举报电话为:0558-5125009)。考试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要严把考试关,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各县、区教育局不得擅自更改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和分值。每位考生体育考试的三个项目要安排在同一天内完成。每考完一项都要及时向考生反馈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提交县、区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作最终裁定)。当天测试的成绩由测试教师、监督领导小组、测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封存,统一严格保管。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须核对准考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照片模糊不清的,要求其提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不允许其参加考试。查实替考的考生该项成绩以零分处理,并由考生、测试员当场确认。
    (四)体育考试期间,因突发患病或因受伤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认定,参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认定办法,即能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五)各县、区将考生成绩采用《2012年中考中招管理系统》成绩库格式录入,其中Fcj08、Fcj081、Fcj082为体育成绩输入栏,然后从系统中导出DBF文件,刻盘签字一式四份密封加盖公章后于5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十一、做好安全工作,完善体检制度
    (一)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在实施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过程中,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体育考试中器材设施的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二)各学校要根据体育运动的特点,在考前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运动强度训练指导,加强自我保护等知识的安全教育,引导和教育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既不隐瞒患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考前学校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体检合格的方能参加体育考试。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三)考试现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考试。
    (四)各县区要将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于4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体育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要于5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电子信箱:bzjjk@126.com

    附件:1、亳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表
          2、亳州市2012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表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考试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物价局,各县区委、政府。               
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印发
打印:陈长春            校对:仵保峰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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