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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2-4-1 20:49:54

2012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长沙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特长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会考和网上填报志愿。城区各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特长生资格。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体操、健美操、定向越野、棋类;
2、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
3、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模型。
三、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体育
①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者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甲级队获单项前八名,乙级队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乒乓球、游泳、体操、健美操、定向越野比赛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篮球、排球、足球比赛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在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以上项目获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和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艺术
在省、市“三独”比赛和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书法、美术比赛(含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美术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3、科技
①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长沙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在全市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 以上的学生;
③在全市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单项前六名的学生。
四、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
4月21日前,招生学校在本校网站或校园内醒目位置公布特长生招生信息,内容包括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公费招生计划的5%)、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和人数等。
2、学生自愿报名
4月21日—5月6日,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3、学校考核预录
5月15日前,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进行考核和面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并按录取意向排序,预录名单不得超过本校特长生计划招生人数的200%。
4、中招办审核公示
5月20日前,招生学校将特长生预录名单和预录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定(未按时上报者作弃权处理)。经审定无误后,5月26日—5月30日,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www.csedu.gov.cn)。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才享有特长生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特长生招生制度是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初中学校要利用班(校)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班级。
2、特长生的报名、考核面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招生学校只能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的名单内录取特长生,不得突破范围录取。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的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学生特长生录取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特长生进行跟踪调查。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削减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六、各县(市、区)特长生招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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