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2012年初中男子篮球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资兴市教育局 资兴市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资兴市篮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资兴市立中学
四、竞赛日期:2012年5月3日—5月6日
五、竞赛地点:资兴市立中学
六、参加单位:市二中 市三中 市四中 兴宁中学 鲤鱼江中学 东江中学 蓼江中学 青腰中学 州门司中学 清江学校 滁口学校 波水学校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表现好,学习进步,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
2.参赛运动员须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购买)。
3.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在校就读的初中学生,严禁向外校借用学生(本校在市职中就读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回校参加比赛),并凭学籍卡参赛(没有学籍卡的可到市教育局基教股办理)
(三)报名、抽签与报到
1.报名:参赛报名表于4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到基教股。联系人:袁进家;邮箱:yjj2725@163.com。
2.抽签:4月28日上午10点在市一中教学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学校领队会议,并进行甲、乙级组单循环比赛抽签。
3.报到:各参赛队5月3日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市立中学报到。5月4日上午8点整参加开幕式并进行比赛。
(四)违反运动员资格的处理办法
1.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仲裁的需写出书面申请,上交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2.对不符合规程规定参赛资格(即聘请非本校学籍的学生或初中以上学段)的学生参加比赛,经核实属违规者将作如下处理:
①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对所参加场次的比赛本队积分记0分,对方记2分;
②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二)比赛服装:各队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上衣前后要严格按规定尺寸印制号码(号码段为4—15号)。
(三)竞赛分组:
甲级组:市二中 市三中 市四中 兴宁中学 鲤鱼江中学 东江中学
乙级组:蓼江中学 青腰中学 州门司中学 清江学校 滁口学校 波水学校
(四)甲、乙级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各队每天进行两轮比赛。
(五)决定名次办法
甲、乙级组各队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各组按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他们之间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成绩,胜者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按同一循环组全部比赛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六)升降级办法 每年甲级组比赛后两名作降级处理,参加次年的乙级组比赛。乙级组比赛前两名升至甲级组,参加次年甲级组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按成绩甲、乙级组分别录取前四名,凡取得名次的学校均由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队、“优秀组织奖”2队,并评选优秀裁判员6人、优秀教练员8人、优秀运动员20人(前四名各队评选2人,其他各队评选1人)。
3.凡是参加调赛的学校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体育工作项酌情加分。
十、裁判员
(一)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市教育局、体育局指派。
(二)所有裁判员须携带好裁判服、口哨,于5月3日下午到市立中学报到,并参加裁判员培训。
十一、经费
各代表队比赛期间的住宿、餐饮费、往返车旅费及学生保险费均由单位自理。其它经费由教育局和承办学校承担。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