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外国语中学(首南中学)2018年小升初招生公告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和首南街道教辅室关于2018年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我校2018年七年级招生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5月6日(星期天)上午8:00~11:00
地点:鄞州外国语中学食堂二楼
二、招生范围
1、首南街道行政区域
2、鄞县大道以南、宁南南路以西、鄞州大道以北、奉化江以东的区域(具体包含金色水岸社区、惠风社区(含四季云顶)、泰安社区、九曲社区等)。
三、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学生分批有序录取。各类学生所提供的户籍和房产证明的有效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以前。
01
户籍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1)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就读)。
(2)、 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 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本学区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向学校报名。
02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根据学额情况安排入学。
(1)、鄞州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鄞政办发(2013)225号文件规定执行)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①、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区人社局出具的《区级人才引进备案表》。
(2)、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具体见鄞州区教育局招生文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①、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现役军人证明。
(3)、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按甬鄞教普(2011)8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①港澳台户籍证明。
②外籍护照。
03
父母在本学区内拥有房产无户籍(指产权为70年的商品房,不含产权为40年的公寓楼、商业用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就读)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根据学额情况安排入学,当同批次学生超过学校学额时,按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1)、本学区内拥有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及录取程序
学生亲笔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学校网址:http://wgyzx.nbyzedu.cn),查验相关原件,并上交相应复印件。经核实符合招生要求的适龄儿童,择日短信通知监护人,发放录取通知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校地址:鄞州区首南街道句章东路1526号
咨询电话:0574—82833607 陈老师
0574—82833608 李老师
0574—82833852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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