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8年“小升初”同区县跨服务区学位申请审核表
学生姓名
原就读小学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
户籍地址
父母现就业居住地眉山市 区(县) 办事处(乡镇) 社区(村)
父母(监护人)联系电话
划定应读初中学校
拟申请就读初中学校
跨服务区申请就读原因
证
明
材
料材 料 清 单核实情况
户 籍 证 明
房 产 证 明
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
就业登记
劳动用工备案证明
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
其它佐证材料
父母(监护人)
承诺本人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划定应读
初中校
审核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拟申请就读
初中校
审核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体育局
审核意见
区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适用于“小升初”学籍信息同区县跨服务区有变化的学生填写。2.学生及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初中学校申请审核。3.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拟申请就读初中校和区县教育体育局各一份。
特别提醒:此表务必于2018年7月4日前,交区教育体育局普教股2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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