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大庆中考考场偶发事件应急预案
偶发事件 |
处理办法 | ||
监 考 |
考点负责人 | ||
1. |
考生准考证丢失 |
在中考报名系统中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无误后,经主考签字方可允许该生参加考试。 |
确定考生身份后签字,同意考生参加考试。 |
2. |
准考证与本人不符 |
进一步核对考生信息,并将情况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该考生暂不予检录。 |
情况如果属实,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通报学校。 |
3. |
考试中受伤或晕倒等情况 |
与医疗救护组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
轻者由医疗救护组处理;重者由医务人员陪同去附近医院就诊。 |
4. |
体育考试中体育器材意外损坏 |
将情况告知考点负责人,尽快更换器材。 |
视情况重新考试。 |
5. |
体育考试中考生违例三次 |
将情况报告考点负责人,暂时停止该生考试。 |
考试结束后,视情况,可补考一次。 |
6. |
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 |
配合安保人员维护考场正常秩序,协调无效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 |
视情况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解决。 |
7. |
考试期间考场停电 |
立即上报考点负责人 |
考试前,由考点与电业局联系,保证考试用电。如考试期间考场突然停电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通知考试时间顺延。 |
8. |
如遇风、雨等恶劣天气状况 |
若对考试工作无大影响可正常进行 |
影响严重,通知考试时间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