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全省中考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此项改革要求各地市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建立健全“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机制。目的在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中考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市教育局认真研究和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先后多次召开县区教育局局长、初高中校长、班主任、教研员、任课教师、省市级媒体等多层面的中考改革座谈会,并面向全市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媒体和网站对社会公布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修正改革内容。经过充分调研与广泛论证,市教育局于2016年制定出台了《德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安排,2018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中考改革的第一年。按照改革部署,近期,市教育局拟制完成了《德州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此方案有以下特点。一是落实了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意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三是结合德州市教育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四是进一步完善了高中自主招生政策,鼓励和支持学校特色办学。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教育局将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形成最终方案后下发执行。
公众可在2018年3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dzjjk@163.com
2.传真:2311855。
3.邮递信件: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大道329号 德州市教育局基教科 邮政编码:253004。
附件: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公示稿)
德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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