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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调整2012贵阳中考加分项目意见公告
来源:贵阳市教育局 2012-2-16 19:27:39 【字体:小 大】

{2exam.com发布} 

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引导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维护教育公平,贵阳市拟从2012年起继续规范和调整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及分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调整:

1.规范体育类项目加分。保留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等8项和我市中学生经常参与的跳绳、跆拳道2项。取消其余体育类竞赛项目加分。

2.取消学科类竞赛、德育活动竞赛等项目的获奖加分。

二、分值调整: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保留身份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

2.体育类规定项目比赛、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等,保留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

3.2012年2月29日之前,初中学生参加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德育类比赛活动获规定加分等次,按照《贵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所列项目进行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三、关于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得到身份加分后,还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活动获奖后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0分。

2.其他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规定项目中的两项活动获规定等次后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3.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再适用累计加分。

四、实施:中考加分调整政策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现将《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予以公布,并向市民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可于2012年2月22日(周三)前(以邮戳为准备)书面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于信封正面注明“中考加分意见”:

贵阳市金阳新区行政中心二期A区二楼,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收

邮编:550081            邮箱:gyzkjf@126.com

咨询电话:7989411(市教育局办公室)、7989430(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贵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

 

 

 

附件:

    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序号

类型

项目

主办单位

加分等次

加分分值

1

烈士子女

/

20

2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20

3

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

10

4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

/

10

5

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

市教育局

/

10

6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

5

7

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

/

5

8

体育

田径

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举办)

单项前三名

5

游泳

乒乓球

羽毛球

武术

跆拳道

跳绳

篮球

第一、第二名的主力队员

排球

足球

9

贵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市教育局

单项一等奖、

集体一等奖的主要演员主要演员在二人以下

5

10

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市教育局、市科协

市级一等奖

5

11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教育部、中央电教馆

市级一等奖

5

注:1.可累计两项加分,累计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计入升学总分。

    2.体育项目中单项含田径的接力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双打项目;集体项目指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团体总分及团体赛的所有名次不予加分。

    3.被市教育局推荐参加8、9、10、11项的省级以上比赛的选手,在体育类获得单项前三名、作为主力队员获集体一、二名;艺术、科技类比赛获得一等奖的,比照本表“加分等次”,给予5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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