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肥西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2012年肥西县
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2012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随机抽考其中一科。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按照现行教材中的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命题。
(二)考试满分分值为10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同时,考试结果分为A(10-9分)、B(8-7分)、C(6-5分)和D(4分及以下)4个等级,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报名同步,一次完成。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体育考试结束后(5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另行通知。考前10天公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具体范围。
四、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有病历或有关证明),由本人申请,填写《2012年肥西县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学校审核确认,并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5月5日之前由学校将《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电仪站审批,并做好复查准备。被批准理科实验操作免试的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6分计算。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受伤而中断考试的学生以实际已得分计算。
五、考试组织
(一)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考点,统一抽调考评教师、统一培训、统一组织实施。
(二)每个考场由1名主考教师、6名考评教师组织考试。2名考评教师同时考评8名考生,分别评分后当场交给主考教师,由主考教师、检录员登录实验操作成绩并算出平均分后送交打印、公布。
(三)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与体育考试准考证合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重要性,它有利于促进学校理科实验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创新精神,是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组织理科教师、考生认真学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做好考前复习、指导。
(三)在外地就读的本县户口考生,或2011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必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要求与应届考生相同。
(四)各校要根据本校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日期、时间、准考证号对照表(另发),由分管校长或教导主任组织带领本校考生参加考试。在带领考生参加考试过程中切实做好考生安全工作。
(五)各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做到服从考点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缺考,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零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