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合肥市201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合肥市201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围绕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心工作,以推进学校自主发展和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题,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一、优化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指导县市区做好2011年度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自评。拟于3月下旬启动市级复查。优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缩短考核时间,注重考核实效。
二、加强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目标考核力度
2月中旬,局机关各处室提供考核内容。3月份,汇总形成考核内容初稿并上报局常务会审定。4月份,将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印发到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分阶段完成平时考核内容。12月初实施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以验证性为主。
三、积极争创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
第二季度印发《关于做好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并拟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拟于8月份以前,开展对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和包河区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评估验收。9月份,继续做好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工作。10月份,指导各县市区迎接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评估验收。
四、建立兼职督学队伍
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按照省厅规定积极遴选教育兼职督学,积极探索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兼职督学业务培训制度,促进督导工作和督学的专业化发展。
五、全面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11月份,开展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对区域内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
六、探索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4月份,出台《合肥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办法》。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拟于第四季度开展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七、启动第三轮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第三轮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拟于第四季度开展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对所属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八、规范检查评估
统筹规范各类教育检查评估,提高检查评估实效性。1月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对2012年检查评估项目进行申报,月底召开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2月初报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月中旬对外公布。
九、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
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教育督导工作。2012年上半年筹建《合肥教育督导网》,建立信息员队伍。积极向《安徽教育督导网》、《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教育督导网》等媒介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情况考核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