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经费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经费(以下简称奖补经费)8000万元。为做好奖补经费落实工作,现根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规划,结合2011年奖补经费实施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2011市财政局、教育局出台了《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合财教〔2011〕390号)明确了市级奖补经费的奖补范围、原则和程序。2012年奖补经费原则上仍按此办法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12年奖补经费分两期进行,将于2012年5月和9月各实施一期。奖补基数计算的时间节点分别为第一期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第二期201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
三、奖补依据
以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教、教仪类设施设备实际采购和投入情况为奖补依据。
为准确核实各地标准化建设投入情况,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于2012年9月1日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地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的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核,通过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开发区)纳入奖补范围的采购总额,以此作为当年奖补基数,计算奖补经费分配额度。
四、分配意见
由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开发区)纳入奖补范围的采购总额确定奖补比例和各期奖补资金额度,分别用于县(市)、区(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奖补,并共同下达各地获得的奖补额度。奖补采用先预安排后统一结算的方式分二期进行:第一期参照全年投入预算和本期报送的实际投入情况进行预安排,第二期以经审核的全年实际投资额度计算奖补比例和全年奖补额度,扣除第一期预安排后,作为第二期奖补额度。奖补额度不大于各地实际投入。
五、奖补资金的使用
各县(市)、区(开发区)在获得的相应奖补额度内申报标准化建设项目,安排时需统筹各级相关经费,不得重复安排。要保障2012年标准化建设规划达标学校需求,重点用于采购计算机教室、校园网及网络系统、成套音体美设备、成套实验仪器设备、图书等(不含基建及维修类项目)。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将共同审核确定所申报的标准化建设项目,由各地教育部门分别委托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政府采购。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