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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晋城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5-14 12:07:09

晋市教基字〔2012〕22号 关于2012年晋城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民办初中学校:
  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将 2012年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户口在晋城市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2.户口非晋城市范围,随父母或监护人长期在我市范围内居住,凡初一入学就在我市就读,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相关证明(学籍卡、暂住证、务工证或营业执照),原则上可在我市所辖的县(市、区)招办报名,考试后可按成绩和有关程序录取到我市高中就读。
  3.不属于上述两类情况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我市报考的,由学生或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到流入地县(市、区)招生办提出申请,签订借考协议,准许在流入地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市招办将成绩介绍回原籍就读高中。因特殊原因需在我市读高中的,可以录取到我市民办高中就读。
  4.户籍在我市,现在外省、市就读,要求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户口本、小学毕业证明、外地初中学籍卡、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等级证明、就读学校的转学证),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5.应届毕业生的中考报名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凭学生学籍卡确认。报名方式以学校集体报名进行。具体办法按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将晋城一中50%和晋城二中20%统招计划分配到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初中、民办初中学校(附表)。
  7.享受优质高中分配指标的学生资格确认,继续执行晋市招考委〔2011〕7号 “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条件。
  8.享受晋城一中分配指标的学生录取:市直初中(四中、五中、实验中学、凤台中学、中原街中学,下同)和陵川县、沁水县的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下同)以内;其余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40分以内;薄弱初中如果在统招录取线下40分以内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可降低到统招录取线下100分以内,从高到低投档,只录取一名学生;以上各类计划完不成的转为普通统招计划。
  9.享受晋城二中分配指标的学生录取,市直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30分以内;其余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40分以内;从高到低投档,完不成的转为普通统招计划。
  10.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接到通知后,要以属地负责的原则,按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将晋城一中和晋城二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同时参照市局办法,将本县(市、区)优质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按照向薄弱初中倾斜、控制无序择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按轨制分配到全部初中学校。并将公示后的结果于5月底以文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11.市直学校和市管民办初中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对照享受优质高中分配指标学生的资格确认办法,将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审核公示后,于5月底以文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12.鼓励初中择校生、借读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原学校就读。从2012年9月1日起到2012年10月底止回流的初二、初三学生可给予一次性特殊照顾,享受分配到校指标。以后回流的学生一律不再享受此特殊政策。
  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各个方面,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制学校班容量、提升教育整体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统筹管理,高度重视,做好改革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此项改革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进行。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至发布之日起执行,文件中没有涉及到的事项,继续执行原来的相关规定。
  本文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 2012年晋城一中50%、晋城二中20%统招计划分配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晋城一中50%、晋城二中20%统招计划分配表

县(市、区)
学   校
晋城一中
指标分配数
晋城二中
指标分配数
城  区
 
109
43
泽州县
 
224
88
沁水县
 
20
 
陵川县
 
24
 
晋城四中
9
4
晋城五中
9
4
凤台中学
12
5
中原街中学
9
4
实验中学
6
2
矿区初中
9
4
北华学校
6
2
崇实学校
1
1
凤华学校
1
1
凤兰学校
1
1
合计
 
440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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