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据悉,7月16日~7月20日为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见图表一)。在报名时间段内,中招办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名信息(不含个人信息)。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在相应的时间段内多次自主选择学校,由中招办择优录取学生。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学业成绩各等级的数量相等,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的优先顺序依次录取相应等级的考生。
特殊考生没南宁市户口只能择校
有些考生持有南宁市市区常住户口,却在外地借读初中并在当地参加中考。这些考生如希望回南宁市市区普通高中就读,可以由考生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持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户口簿、考生的中考档案和当地中招办的考试成绩证明、准考证到拟报读学校报名,学校提出录取意见,报中招办审批。
没有南宁市市区常住户口,但要求在南宁市城区普通高中就读的考生,如在南宁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在南宁参加中考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到报名点报名,报名程序与南宁市区户口的考生一样。
没有南宁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外地就读初中并在外地中考的考生,由考生持户口簿、《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及原就读地中招办的考试成绩证明直接到拟报读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提出录取意见后,考生可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没有南宁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只能在指导性招生计划中(即择校生)录取,不得挤占指令性招生计划。
报名要考虑学校住宿条件
南宁市教育局提醒,南宁有部分学校是走读学校,考生在报名时需充分考虑学校的住宿条件。往年有些考生住处离填报学校很远,考生被录取后才发现学校没有住宿,造成很大不便。按规定,凡考生一经中招办录取,不予退出。
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会于6月30日开始,公布招收的特长生项目、条件等,考生可以到感兴趣的学校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