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2011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象山县教育局2011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教普〔2011〕16 号)文件精神,我县普高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各普高录取分数公告如下:
学校 统招生最低分(第一志愿) 择校生最低分(第一志愿) 象山中学 569.5 562.5 象山二中 494.5 480 象山三中 534 526 西周中学 456 451 滨海学校 公办518.5 民办478 象山港书院 民办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