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
评价要点 |
评定等级标准 | |
思
想
道
德
素
养 |
思想道德
品 质 |
1、体现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道德品质的行为表现。
2、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的行为表现。
3、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4、体现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表现。 |
由
各
学 校
根
据
本
校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
公民素养 |
是否做到爱善憎恶、崇尚公正、珍惜生命、尊重人权、理解和关怀他人,诚信明理的情况。 | ||
学
习
能
力 |
过 程 |
是否积极做到经历、感受、参与、尝试、寻找、讨论、交流、合作、分享、参观、访问、考察、接触、体验等情况。 | |
方 法 |
1、掌握接受式学习方法的情况。
2、掌握主动式、探究式、自主式、合作学习方法的情况。 | ||
交
流
与
合
作 |
|
1、参与讨论会、展示会、论坛、协会等的情况。
2、参与课题组、项目组、学习小组等情况。
3、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4.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 |
运
动
与
健
康 |
体质健康 |
1、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情况。
2.身体健康的情况。 | |
心理健康 |
1、了解心理健康对身体健康的作用的情况。
2、自尊和自信、勇气和毅力等心理品质的情况 | ||
生活方式 |
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的情况。 | ||
审
美
与
表
现 |
表现力 |
树立健康的审美观,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对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和艺术美具有一定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活动或作品)的情况。 | |
评价、鉴赏
能 力 |
正确评价社会、生活中的美与丑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