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验收2011年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1]22号)、《青岛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1-2015年)》(青政办发[2012]4号)精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依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按照《关于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21号)要求,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2011年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验收2011年新建、改扩建的170所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二、验收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2011年建设项目将安排两次验收,第一次于4月9日—12日,对五市三区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进行验收,市内四区视情另行安排,6月初组织进行第二次验收。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验收标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验收质量。
2.积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对本区(市)建设项目提前逐一检查验收并排序,验收小组将根据排序表随机抽取某一序号幼儿园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影响该序号以下幼儿园验收情况。
3.各区(市)于4月1日前,将验收项目名单上报,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安排相关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李运忠 联系电话:85913422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