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学教工子女考生普通高中志愿。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首先选报本大学附中,必须在“子女确认”栏中如实填写父母工作单位所属附中代码。
8、国际课程班或语言课程班志愿。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或语言课程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或语言课程班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
9、西安中学除招收统招生(包括定向生)外,还招收按改制标准收费的学生。凡省市级标准化高中选报西安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可选报西安中学改制志愿,在省市级标准化高中择校栏填报西安中学。
10。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志愿。考生选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11。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凡本市户籍考生均可根据此类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任意选报学校。
四、录取顺序
录取按批次进行,凡前一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录取。
1。录取批次顺序:省市级标准化高中、重点职业高中→非省市级标准化高中、非重点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
2。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⑴体育艺术特长生;⑵国际课程班或语言课程班;⑶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⑷统招生和定向生;⑸择校生。
3。非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顺序:⑴体育艺术特长生;⑵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⑶统招生;⑷择校生。
4。特别提示:考生选报的三所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志愿和两所非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同批次平行志愿所有学校满足条件的统招生录取结束后,才录取本批次的择校生。
五、填报要求
1。报考志愿代表学生的就学愿望,考生应按规定选报学校。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行限制考生报考。如遇限制报考情况,考生可在填报期间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投诉。
2。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任何人不得代替。
3。报考志愿是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在选报志愿时要切合实际,对每一个批次的志愿,都要慎重选择,不要轻易放弃任何机会。
4、为了避免上线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榜,原则上要求考生须将平行志愿的学校都填满。考生若因未将平行志愿填满而失去就读普通高中的机会,责任自负。同时,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每个考生都必须填报非省市级标准化高中统招志愿,否则不能提交中考志愿。
5。招生计划以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的为准。
6、7月19日至7月23日18时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陆,考生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并及时登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