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身为绥化人,我们无时不在关注着绥化的发展变化,无时不在感受着民生的改善提升,无时不在期盼着绥化的富裕繁荣。
值此“十二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站在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审时度势,抢抓机遇,放大优势,突出重点,硬化措施,创新机制,确立了“全力强力推动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民生水平的大改善大提升、各项工作的大提档大晋位,加速实现中部崛起、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与全省同步开展三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集中全市力量重点培育十大产业,建设十一个工业园区,从更高层次、更长远角度造福人民、富裕绥化。
当前,全市上下亲商、扶商、安商、护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和大宣传、大推介、大招商的大好形势已全面形成。今年年初,全市确定3000万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228个,截至7月末,已经开工建设222个,总投资389.35亿元。
市委书记朱清文指出:项目建设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项目出就业富群众、项目出利润富企业、项目出税收富财政、项目出综合效益富社会.绥化580万人的民生和福祉都系于项目建设,绥化经济的大发展大跨越必须抓住项目这个发展的‘牛鼻子’,必须千方百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产业项目建设,尽快迎头赶上发达地区。
绥化发展,人人有责。绥化富强,共建共享。我市要凸显后发优势,实现后来居上,需要全体绥化人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分子的关注与支持。为了便于您更全面地了解绥化,宣传绥化,推介绥化,建设绥化,我们特致此函。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多一份关注就多一份贡献,多一份努力就多一份机遇,多一份付出就多一份回报。值此全民大招商、全市经济大发展之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发挥自身优势,宣传绥化,推介绥化,发展绥化,招商引项,投资创业,共同开创绥化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此致!
绥化市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
情况概要
绥化市2000年撤地设市,幅员面积3.5万平方公里,人口582万,辖3市6县1区。素以“北国大粮仓”和“绿色物产之都”著称的绥化,盛产绿色的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作物和烤烟、亚麻、甜菜、万寿菊等经济作物,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畜牧业发展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出口创汇基地。中国奶牛之乡、中国玉米之乡、中国绿色水稻之乡、中国优质大豆之乡、中国亚麻之乡、中国东北民猪之乡、中国瘦肉型生猪之乡、中国菇 之乡、中国万寿菊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等10个“中国之乡”均分布在我市,2007年被国家授予全国唯一的“中国寒地黑土农业特色物产之乡”、中国寒地黑土绿色农业示范市称号。。
我市坚持走农区工业化道路,全市大力推进 “两区”(农区工业化示范区和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战略,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工业格局结构合理,食品、医药、化工、纺织、机械、建材、光伏新材料等产业齐头并进,产业基础坚实。第三产业迅猛崛起,基础设施日臻完备,交通快捷便利,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我市更是一方投资兴业的热土。为把丰富资源转化为更多物质财富,更好造福百姓,更好惠泽民生,全市上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了中粮集团、南京雨润、杭州贝因美、天津宝迪、浙江环宇等一批战略投资者。同时,积极改善投资环境,一个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通讯便捷、电力充足、劳力低廉、治安良好、服务周到、全方位开放的新绥化展现在世人面前。
塞北福地的优越区位
我市地处东北地区乃至东北亚的中心位置,区位优势明显。绥化、肇东、兰西三个产业项目集中区是省会城市哈尔滨1小时经济圈内的重要园区,肇东、安达两个产业项目集中区是大庆市1小时经济圈内的重要园区。哈绥高速、哈伊高速、哈大高速、哈黑高速、哈黑公路与滨北铁路、滨佳铁路、滨洲铁路构成绥化陆路交通运输网络,是黑龙江省仅次于省会城市哈尔滨的重要交通枢纽。
蕴藏丰富的自然资源
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石油、天然气、铁矿、煤炭、大理石、石灰石、石英石等二十多种。西部肇东、安达发现并开采了石油、天然气;东部庆安、绥棱、海伦已发现的金属矿藏有铅、锌、黄铁及砂金等。森林覆盖率达12.5%,野生动物有紫貂、水獭、梅花鹿、飞龙等珍贵禽兽数十种。此外,还盛产木耳、猴头等多种山产品。
得天独厚的生态农业
我市现有耕地2500万亩,有宜牧草原900万亩,林地1200万亩,水面230万亩,待开发土地395万亩。是首批国家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区、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亚麻、甜菜、烤烟三大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和草食畜牧业养殖基地。盛产玉米、水稻、大豆和马铃薯。目前,全市粮食总产量269亿斤,约占全省的1/4,畜禽饲养量约占全省的1/4,乳产品加工量约占全省的1/6,亚麻纱产量占全省的1/2强,以玉米和亚麻为原料的粮食化工和亚麻纺织总量居全省第一位。
蓬勃发展的新兴工业
全市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5户,年产值330亿元,增加值102.8亿元,年创利税43亿元,主要分布于食品、医药、化工、纺织、机械、建材和新材料七个行业,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中粮集团、伊利集团、雨润集团、双汇集团、环宇集团、贝因美集团、三精制药等一批战略投资者相继落户绥化,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异军突起的新材料(光伏)产业
光伏产业快速崛起,晶硅材料等光伏新材料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有浙江新安集团、北京宝利光伏、山东华能线缆等11家企业入驻绥化光伏材料产业园。形成了涵盖工业硅冶炼、多晶硅提纯、太阳能电池切片、系列组件配套生产为一体的光伏材料产业链。
繁荣兴旺的商贸服务
我市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商贾云集,商贸活跃。共有各类大型市场170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20.9亿元,对外贸易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长,绥化已经与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业贸易往来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长足发展的旅游业
我市是黑龙江省4条旅游线路的中间节点城市,哈黑边境游、哈伊森林游、哈大齐特色游均从境内通过,全市以“农业观光、绿色生态、黑土文化、民俗风情”为主导的旅游产业格局已经形成。人文游、休闲度假游、怀旧游、冷水垂钓游、“五七干校”特色文化体验游、民俗风景浪漫漂流游、农业观光游等各具特色。
功能配套的投资载体
全市共建成各类开发园区11个,其中省级开发区2个,享受省级开发区待遇的4个,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鲜明、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的园区项目承载平台体系。为更好发挥园区的项目承载功能,市委、市政府决定以绥化经济开发区(省级)、肇东经济开发区(省级)、哈大齐走廊安达开发区、兰西兰榆经济开发区为依托,举全市之力打造四处产业项目集中区,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政策共享和成果共享。
绥化经济开发区是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6.5平方公里,现已入区企业89户,其中:工业企业54户,商贸企业35户。形成了以光伏材料、食品医药、机械电子、新型建材和商贸物流等为主导的五大支柱产业。2010年被评定为全省先进开发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光伏产业)示范基地、全省财源建设示范园区。
哈大齐工业走廊肇东项目区,规划用地面积132.5平方公里,分为西郊核心项目区、五站项目区、姜家项目区、宋站项目区、安民项目区。其中核心项目区面积100平方公里。规划了绿色食品产业园区、新材料园区、新能源园区、新物流园区和新平台园区五大功能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现已有中粮集团、内蒙古伊利、北京汇源、天津宝迪、大连成达等56个知名企业入驻。
哈大齐工业走廊安达开发区,总规划面积85平方公里,由综合开发区、高新化工材料产业区、石油化工区、天然气化工区、MMA化工区等5个园区和1个配套生活基地组成。现已入区88家企业。重点发展乳制品、医药中间体、石油化工、现代物流等产业。已有杭州贝因美、天宏乳机、美国劳力食品机械加工等25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
兰西工业示范基地,规划了50平方公里(一期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着眼于打造“哈北新城•中国亚麻之都”,构筑哈北“亚麻产业、食品产业、医药产业、机械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业示范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项目聚集区。
重点投资领域
坚持走农区工业化道路,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粮食加工、光伏和新材料、石化、医药、纺织、机电、生物、林产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十大产业,突出九大招商领域:
以晶硅材料、非晶硅材料等新材料为主的光伏产业。
以即食食品、休闲食品和餐桌食品为主的食品工业。
以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天然绿色保健品以及新型原料药为主的医药工业。
以石油化工、粮食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
以亚麻成品布、装饰布、高档亚麻服装等为主的纺织工业。
以仪器仪表、机械制造为重点的机电工业。
以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材和装饰材料为主的建材工业。
以光伏发电、生活垃圾污水综合利用、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主的绿色新能源产业。
以现代商贸流通、现代金融、现代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优惠政策摘要
适用范围:
凡在绥化市产业项目集中区投资的市域外自然人或法人,达到以下规定要求的,均可享受本政策规定的相关优惠。
生产加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投入,不含对上争取财政资金和财政担保贷款以及财政借款,下同),股份制或中外合资企业外来投资比例不低于40%。
商贸服务项目,新建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改造老商贸服务企业基本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建专业批发市场基本建设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改造原有专业批发市场基本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
用地政策:
外来投资生产加工型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按工业用地最低限价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中本级政府收益部分,专项用于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
利用原有厂房、场地、设备招商引资兴办企业且原企业土地是划拨的,可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收购现有企业全部资产、承担全部债权债务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原企业如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则新企业可在缴纳土地增值税后,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如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则按照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土地出让金可优先用于原企业职工安置。
兴建商贸服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按不同等级商业用地价格供地。其中,土地出让金中本级政府收益部分,可专项用于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在棚户区改造区域配建大型商贸项目的,可享受棚户区改造用地政策。
收费政策:
对投资兴办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建设期间免收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经营性收费按下限收取。
对新建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场等商贸服务项目,建设期间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中的市财政收益部分,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其他行政事业收费按政府现行标准的50%执行。对在棚户区改造区域配建大型商贸项目的,可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收费政策。
实行收费会商制度。以政府市(区)长办公会议或常务会议形式,随时召集有关部门就招商项目费用收取等事宜进行研究,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投资者在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次缴清费用,由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各部门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前景看好的亿元以上项目,经政府研究同意也可采取费用包干的办法收取。
财政扶持政策:
新建生产加工型企业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前3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奖励给企业;第4年和第5年,减半奖励,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
改造老企业的,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分别按5年、3年奖励给企业。
新建大型商贸服务企业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第2年和第3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半,由受益财政奖励给企业。
( 联系电话:0455-8388594 0455-8388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