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2宿迁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受到限制怎么办?
答:宿招委〔2012〕6号文件明确规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各县(区)、各学校要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未经考生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如遇到学校或老师违反上述规定,您可以随时向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或向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反映。
考生原则上跟随学校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登录到宿迁市教育考试网(www.sqeea.cn)http://www.2exam.com/zhongkao/suqian/填报志愿,并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阶段,如在学校填报志愿受到限制,可以在任何一台可以上网的计算机上,登陆宿迁市教育考试网,填报志愿或修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然后到当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签字确认。未经确认,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期间(5月25日-28日)考生可以随时上网修改志愿,多次修改,以5月28日24:00时前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我市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中招考试之前,中考结束后,考生如果觉得自已的志愿没有体现本人真实意愿,还可以在中考结束后一周内(6月18日-22日),自行上网修改志愿,然后在监护人陪同下,持监护人身份证和考生户口本,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办理志愿修改签字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经确认的修改信息无效,每个考生只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确认后的修改信息任何人不得再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