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江苏中考 - 宿迁中考 - 正文

宿迁教育局2012年宿迁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2-5-20 20:56:02

 

第一批次: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和市内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

四星级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录取统招生和择校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1向学校投档,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退回到市招办。择校生缺额部分,由市招办依次向学校补充有志愿考生。学校不得招收无志愿考生。

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按考生所在学校分配的指标数,在填报该高中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最低分数线控制在统招线下20分之内,指标生录取不满,指标转入正常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按志愿录取后即视作取得相应学校学籍,择校生报到交费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考生不能再另行择校。

凡在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上,优先选择填报市内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或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志愿分别向所报考学校投档预录,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到校报到,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批次:录取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市内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内外所有职技类学校。

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向学校投档,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过程中,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实行提前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实行集中录取。凡在普通高中报到注册的考生,在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时,不再重复投档。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集中录取结束后,一次性向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内外所有职技类学校投档。

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时,依据考生志愿, 按专业测试成绩加上中考成绩单独排序,在招生学校的最低控制录取线上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未录满计划,体育类文化成绩可放宽50分,艺术类文化成绩可放宽30分。如仍未录满计划,体艺计划转入普通类正常录取。报考体艺特长生的考生,在参加普通类录取时只以中考成绩参加录取。

在集中录取阶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第二批集中录取后,可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向市招办提交拟录取申请,经市招办批准并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方可作为正式录取的新生办理学籍。普通高中在自行组织生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市招生办公室将在宿迁市教育考试网(www.sqeea.cn)上公示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九、照顾政策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加分的形式进行量化,计入升学总分参加录取。

照顾加分的条件与分值:革命烈士子女照顾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和驻守特、一、二类岛屿现役军人的子女照顾20分;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军人的子女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港澳籍的考生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凡符合条件的加分对象,必须在5月底前向所在学校申报,并交验相关的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由县(区)招生办公室集中报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招生办公室)。成绩公布后申报一律无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取其照顾分值最高项。

十、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录取学校进行。在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格检查,并建立相应的体检信息档案。

考生填报志愿前,可对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检标准》,自行做好相关项目检查,根据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回避限考学校或专业。

十一、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中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建立和谐、规范、有序的招生秩序。 

2.加强招生宣传与信息发布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简章和信息发布,必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需要异地发布的,还必须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各类招生宣传内容必须客观准确,不得夸大其词、弄虚作假,欺骗考生及家长,更不得诋毁其他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的督查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中招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招生政策贯彻到底,招生信息传递到全体考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学校不得进校入班宣传动员,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3.加强填报志愿指导。各县(区)、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在填报志愿前,要组织考生及家长集中宣讲中招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在填报志愿时,要切实做好升学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考生报考职业学校,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以上。要保证学生对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知情权,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严禁强行要求学生统一报考某类学校或本校高中。

4.规范中招行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招生权利,要纳入中招统一管理。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必须通过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市招办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前公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5.加强高中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普通高中招收的所有新生必须经生源地市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否则,不能取得高中学籍。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使用网上录取系统,严格按录取批次进行网上确认,确保高一新生录取库与学籍库无缝对接。

6. 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徇私舞弊和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建立问责制度,加大对买卖生源、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向考生预收学费或“升学保证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发生的问题不重视、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各地中招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