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范围
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考生须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相应学校志愿,超出招生范围填报的志愿无效。
考生在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考试地点由县市确定(市区由市教科院和各区共同确定)。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确认;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1.考生报考就读初中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按县市区规定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
2.在潍坊市内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区就读,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在正式报名前携带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提供学籍号,提前到户籍所在县市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市区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县市教育局于4月15日前统一上传到中考平台。
3.第一志愿报考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不需提前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审核报名资格,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
4.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出具证明,并携带户口簿、监护人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学籍证明,到居住地县市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市区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后,4月15日前一并汇总上传。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其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以上学生需参加考试报名以及我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