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通知考生考试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除了6月12日起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9科外,还有体育与健康和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考试与理化生科目等值对待,考试项目另行发布。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5科,其成绩分A、B、C三个等级,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考试科目中,语数外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科目各科成绩均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到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
如果按照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果超过上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对独生子女,在语数英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各考试组织部门(含民办高中)要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等级通知本人,不得通知考生原始分数。考生成绩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