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办法:
①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生,设定最低控制线。
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且只能报考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含统招和择校生)及职业类学校。
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录取控制线为本校统招录取线下浮50分;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录取控制线为本校统招录取线下浮80分。
综合高中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五年制高职设全市统一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
②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具体为:
A、在对某个批次、某个轮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方法同上)。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填报相同学校最终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档案都投出。
B、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某考生成绩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招生计划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所有学校计划均满,则该生所填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C、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各轮次招生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如招生计划未完成,不进行降分录取(民办普高、综合高中学校录取时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线投档),在相关批次录取结束后将重新进行征集志愿。
③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办法具体为:
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比较方法同上)。
各批次、各轮次均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别投档(各招生学校先按分数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为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对少数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可在录取控制线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降分投档录取(不超过10分);如生源仍不足,再按第二志愿依次降分投档录取;操作方法同第一志愿。
④无为一中国际班录取与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择校生计划同批进行。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⑤除五年制高职按1:1.2比例投档外,其余各批次、轮次均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录取时间
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其它工作
(一)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的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二)中职招生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除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外,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及进城农民工等均可报考中职学校。
(三)省示范自主招生办法须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四)拟开设特长班和综合高中实验班及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的学校,须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专题报告必须说明办班宗旨、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实施方案等)。
(五)凡报考五年制高职、中职类幼师、烹饪、食品卫生、护理、游泳等专业的考生均应在市、县招办指定医院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工作在填报志愿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论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由报名点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今年继续实行中职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录取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连续资助两学年。
(七)回原籍考生录取办法:凡随父母在外地读书的我县青少年,如回原籍报考市示范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在外地参加中考,持外地中考成绩等实证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招生办申请参加我县的高中录取。实证材料包括:外地中考准考证、原始成绩单及查询网址(含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满分证明、学籍档案(以上四种材料均需加盖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办印章)、初中毕业证书、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单)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生在校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表现和奖惩情况等实证材料及户口簿。
附:2012年无为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