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乌鲁木齐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正式下发。
按规定,2012年乌鲁木齐中考中招录取,除依旧全面推行平行志愿,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个批次十个志愿依次录取外,还呈现五大亮点:
实施自主招生制度。
继续实行保送生、推荐生政策。
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可填报5所一批次学校,比去年增加一所学校。
高中招生工作以考生全面发展情况做为录取依据,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体育健康等级、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以及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多个方面做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和原重点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和往年相比下降10%;非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5%。
同时,为给中考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针对今年中考的政策变化,本报5月31日同时推出第二期24版《中考特刊》。
本期中考特刊分析了今年中考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邀请了乌鲁木齐市十一中、兵团一中、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各科一线老师,为考生提出复习建议以及估分技巧。
本期特刊还对农大附中、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市八中、101中、十中、二十中、四十一中、八十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对新疆科信学院 、 乌鲁木齐文博实验学校、乌鲁木齐市南湖中学、新东方国际高中(北京)、EF英孚教育、新天地培训(派特森英语)、乌鲁木齐精武学校等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介绍,以便考生和家长更进一步了解这些学校的实际情况,并为中考志愿填报打下基础。
据悉,乌鲁木齐今年有近2.8万名初三生参加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人数为17241人,一批次计划招生人数为7650人。
依旧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今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试后估分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两个批次10个志愿。按照“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高中志愿顺序录取,增多了学生的选择机会。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填报两个批次共十个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15所学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五个平行志愿:计划内3个平行志愿、计划外两个平行志愿,5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及计划内、计划外志愿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其中计划内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3个,计划外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两个。具有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在一批次第一志愿计划内享受推荐生政策加分。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5个平行志愿:计划内3个平行志愿,计划外两个平行志愿,5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及计划内、计划外平行志愿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其中计划内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三个,计划外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两个,而且必须至少填报一个平行志愿。
对于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取得3年(含3年)以上疆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有连续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今年可以填报的一批次计划内学校从去年的4所增至5所,为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二十中、二十三中以及新增的101中,以及所有一批次学校计划外和二批次计划内、外共10个录取志愿。
未取得疆内3年(含3年)以上常住户口的考生(包括疆外户口),只能填报普通高中含一批次、二批次的所有学校计划外共4个志愿。
今年实施自主招生政策
为了促进学校的特色发展,今年中招还将实施自主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一批次学校5%、其他学校2%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由自主招生学校提出具体的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各自主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确定“预录”名单。学校测试或面试的“预录”名单须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2012年7月5日之前,将“预录”名单及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初中3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撞车”考生可二次填报
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的各学科成绩依旧以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各单科等级划分方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根据考生各学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A等占考生总人数的25%左右,B等占考生总人数的35%左右,C等占考生总人数不低于35%,D等占考生总人数不高于5%。
今年将继续实行“撞车”考生可二次填报志愿即“征集志愿”的政策,达到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标准,但普通高中计划内、外志愿均落选的考生,招生部门将公布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原毕业学校再次组织志愿填报,由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择优录取;若仍然落选的考生,招生部门根据考生毕业学校的位置就近或相对就近统一按计划内分配至未录满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加分最高50分一般10分
今年,民考汉考生享受中考录取加50分的政策。回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考生,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计划外录取时,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
经录取学校认定、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2012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70%。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应为B等以上(含B等),专业学科等级评定应为A级。
属于政策照顾的考生须认真填写政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表,由所在学校审核后,学校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盖章认可,并报所属教育局认定,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后按有关标准执行。
(记者于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