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二0一二年初中毕业和升学实验技能考查
考 务 细 则
根据襄教[2012]1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区实验技能考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查考务细则。
一、考点的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1、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副主考1—2人,由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考务主任1人,考务主任由学校教导主任担任,负责组织考生分组抽签,并随时了解掌握考生参考及缺考情况;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起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药品;领考员2—3人,负责引导考生准时、正确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考查结束后负责将考生领回教室;试卷装订人员2—3人,负责装订试卷;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人,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2、区教体局将集中抽调监考教师,统一组成若干考查小组,到各个考点监考、评分。每个考查小组委派巡视人员一名,巡视员担任考查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考务工作。每个小组配备监考、评分教师若干名,监考评分教师由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的监考教师将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加监考、评分的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监考教师考查期间必须挂牌(监考教师标志牌)上岗,考查完毕后巡视人员将监考教师标志牌及巡视员标志牌收回交电教站。
3、本次考查每名监考教师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每考室内设3个大组,每一试题的仪器分4组(即12组)。
二、操作方法
1、报名
凡参加实验技能考查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2012年中考报名号顺序组织报名。
2、集中考查
(1)、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
(2)、试题采用分类编组,每套试题为一张试卷,一个题号。每套试题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试题。
(3)、各个考点考前将考生按报名顺序编成若干大组。每个大组考生人数12人,设一个考室的考点每场考查1个大组12人;设两个考室的考点每场考查2个大组24人;设三个考室的考点每场考查3个大组36人。每室每次顺序候考12人(1个大组),每室每次考查12人。考室排列示意图见附件二。
(4)、试题安排:全区于4月18日上午考查题号一;4月18日下午考查题号二;4月19日上午考查题号三;4月19日下午考查题号四。
(5)、由考点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摆放好考查所需的器材,上午半天考生做已安排的考题号试题,考室的试题及仪器不再变动。下午由考点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调整好考查所需的器材,下午半天考生做已安排的考题号试题,下午半天试题及仪器不再变动。以后依次类推。
(6)、开考前考点办公室依据中考报名顺序,组织考生现场抽签(每签3个号)确定考题,每个考生考3个试题。考前,考生凭学籍卡和抽签题号进入考室。
(7)、试卷启封时认准试卷袋的启封口,在试卷袋上方用小刀沿边沿裁开,不要伤及里面的封口舌头。启封后要清点试卷份数、试卷袋密封签(一条)。若有掉漏情况,迅速与考查组长联系,经主考、巡视人员同意后方可启用备用试卷。开启试卷袋和评分细则密封袋时,监考评分教师应同时在场,由考室组长具体实施开启、拆封。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场和接近试卷、细则。在场有关人员要对试题及评分细则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8)、每个考题考前一个小时考点办公室将每考题的评分标准及半天的考查试卷发放给监考教师,监考教师领取评分标准、试卷及考务必需的办公用品后,迅速进入考室,考前50分钟开启与半天考查有关试卷一袋及相应的评分细则,熟悉和掌握试题内容及评分要点,然后列出器材及药品清单后,通知实验人员准备仪器、药品。实验人员在仪器、药品的准备和运送时,要注意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仪器、药品的名称及有关情况,如有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当面询问监考教师。要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如在运送途中遮盖仪器、药品等,确保保密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位。巡视员要加强仪器、药品准备过程的保密巡视工作。
(9)、每考室指定一名监考教师为本考室考查组长,考前监考教师仔细核对考生学籍卡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考生抽签的题号与试卷题号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才能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准确填写学校、姓名、考号即中考报名号,考查开始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提醒考生开始操作答题。考查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停止操作答题,尽快做好成绩的评定、登录、试卷的回收工作。
(10)、每个试题分值为1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分值。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细则,观察判断每个考生的操作步骤规范程度和操作情况,将所监考的每名考生每步得分及汇总后的分数填在试卷上,并签上监考教师的姓名,考生试卷上的成绩不得涂改,确实需要改动的(如笔误等),必须经巡视人员批准,方可改动,批准改动的巡视人员要在改动处签上姓名,否则将追究监考教师的直接责任,考生的成绩做“0”分计算。每个大组考查结束后,每室试卷装订员负责认真核对试卷的份数,考生的成绩是否遗登,准确无误后将考查试卷按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好,每室一场一装订(12人),装入试卷袋密封。每个题号考生全部考完后,每室考查组长将回收的试卷袋交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检查合格,存放在试卷保密室内。
(11)、各考点办公室根据教师学科结构,在每考室内安排物理、化学、生物监考教师各一名。
(12)、试卷袋正面《襄阳市中考理科实验技能考查考室情况登记表》,由每室指定的组长如实填写考点、应考、实考及缺考考生数、缺考号、违纪情况等,违纪情况要详细记载。
(13)、每张试卷3个试题即理、化、生各一个试题,每个考生考三个试题,每个试题操作时间为十分钟,共30分钟。考生先做抽签号上第1个号的试题。开考十分钟后,考生交换考查位置做抽签号上第2个号的试题。开考二十分钟后,考生交换考查位置做抽签号上第3个号的试题。
(14)、各考点考查结束后,巡视人员将各考点密封的试卷送交区实验技能考查办公室,填写收回试卷袋的袋数并签名。
三、成绩评定及审验
整个考查工作结束后,由区电教站对考查成绩进行登录,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验后交区考试中心。
四、考场要求
1、各考点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监考教师自觉遵守《考务细则》和《监考教师守则》,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必究。
2、各考点领导小组要做好安排,半天考查的考生集中起来候考,由考务主任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提出遵纪守法的具体要求和明确意见。各考点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将考查内容及有关情况透露给备考的考生。候考的考生不得随意走动。考生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代考、缺考,否则作“0”分计算。
3、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监考教师、考点工作人员及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五、考查时间
1、每场考查时间30分钟(三道试题),具体要求为:
A、实验仪器装配和使用;B、操作步骤;C、完成实验报告;D、整理仪器(洗涤干净,归还原位)。
2、按规定司铃。
考生进入考室时司铃一次;开考时司铃一次,考生开始考查;开考十分钟后,第一次交换位置时司铃一次,考生交换位置;开考二十分钟后,第二次交换位置时司铃一次,考生交换位置;考查结束时司铃一次,考生离开考室。
上午8:00开考,下午2:00开考。半天原则上考查6场,场与场之间间隔10分钟,其中第三场与第四场之间休息20分钟。
六、安全保密
1、各考点学校必须带试卷保管柜接送试卷,试卷保管柜应上锁,试卷在途中运行时,由巡视人员及参加考务工作会议的人员负责保管,试卷到达考点后,应立即进入试卷保密室。
2、各考点领回试卷后,要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实行严格值班制度,交接履行登记签字手续,记录规范清晰。试题和评分细则的启封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随意提前。半天考完后,试卷密封还原进入试卷保密室。试卷柜、试卷保密室的钥匙由巡视人员及试卷保管员分别保管。
七、违纪处罚
1、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做好记载并报告主考和巡视人员。
2、主考会同巡视人员视其情节按《考生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处理。
3、凡违纪行为应在处罚曝光栏曝光,并如实填写《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生违纪情况记载表》,并上报区实验技能考查办公室。
4、凡出现试卷丢失、损坏、已考考生和候考考生泄密等事件,给予考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再设置考点。
八、如有意外及偶发事件,及时与区实验技能考查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锋,电话13972240108(67108),举报电话:3212583。
九、附则:本细则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