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2万元
收了择校费不得再收学费借读费
记者获悉,西安市2011年高中收费标准出台,今年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借读费。
根据《西安市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收费标准》,2011年省级标准化高中学费为800元/生·学期,城市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高中200元/生·学期;省级标准化高中借读费1000元/生·学期,城市高中800元/生·学期,农村高中400元/生·学期;省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三年)15000元,市级标准化高中(三年)12000元,普通高中(三年)9000元。职业高中文科生700元/生·学期,理科生900元/生·学期。
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八十三中、交大附中8所学校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借读费。
事业办及其他单位办学校面向社会招收的计划内学生,除收取学费外,还可以收取借读费;招收的择校生收取规定的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借读费。择校生要求退、转学的,经学校同意,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学期退还择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