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教育字〔2011〕68号
孝感市教育局2012孝感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社管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规〔2011〕1号)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全市建立由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切实统筹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统一招生工作平台
根据教育部“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具体工作从行政业务中分离出来”的要求以及政事分开的原则,从2012年起,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迅速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移交招生考试机构。
二、统筹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机构实施、统一招生宣传、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统一信息标准。
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孝教育字〔2011〕9号),统筹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审核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划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协调解决全市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市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制定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编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承担中考命题、报名、考务、阅卷和录取等工作。
规划财务科:负责编制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经费管理。
基础教育科:负责制定中考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审核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资格;负责中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
职成教育科:负责制定中职学校年度招生政策;审核中职学校招生资格;负责中职招生广告宣传的审核;负责中职学校学籍管理。
监察室: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对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及时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市教科院:制定年度《中考考试说明》,会同市教育考试院做好中考命题、审题工作。
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全市初中生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的命题和考试组织工作。
市体育卫生工作站:负责制定体育中考项目和考试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口股室要按照市教育局科室职责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
三、全面使用网上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为强化统一管理,规范操作,从2012年起,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全面使用网上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各地要加强报名点网络设施建设,为考生网上报名提供必要条件,要及时组织考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
实行网上阅卷。文化考试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相应的考前指导和答题适应性训练,保证卷面整洁,答题规范。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出来后,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和各批次资格线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各地、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教育广大考生重视志愿填报,并认真组织培训和演练,防止漏报和错报,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录取。
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完成。录取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四、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严格实施统一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不得制定与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政策和办法;未经市教育局许可,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性质的考试、测试、筛选、截留学生等活动;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办理录取手续,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省、市级示范高中应带头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变相采取挂靠学籍的办法超计划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择校生计划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严格尊重考生志愿。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公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信息,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代替,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选报志愿。各校要保留考生填报志愿的原始记录和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必须严格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孝感市直普通高中可在孝感市范围内招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均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不得到其他县(市)区招生。禁止我市各初中学校私自接纳外地高中阶段学校到校宣传或招生。
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宣传本校高考成绩、高考名次排列、高考升学率等情况,确需发布有关信息的,须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严禁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单方面与初中学校或学生及家长签订招生协议、录取意向书等。
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使用“有偿招生”等名义,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组织、买卖生源;严禁接收未参加全市中考和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严禁抢拉生源、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
禁止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招收往届生。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班或容留往届生插班复读,更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手段,吸引其他学校往届生到校就读。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省规定的“三限”政策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巧立名目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凡超计划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的,市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予普通高中毕业;凡违规招生宣传、以不正当手段招生、招收往届生的,市教育局将调减招生计划并在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校评优达标资格;已被认定市级示范学校的,撤销其称号;认定为省示范学校的,向省教育厅建议给予“黄牌警告”或取消其称号。被撤销省、市级示范学校称号的,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因违反招生政策,招生不规范,受到省、市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学校,在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终考核中,扣减该局该校得分。
五、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省、市统筹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每一名考生应知尽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的意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针对我市中考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等一系列新的技术措施,各地、各校一定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流程,切实为广大考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移交到招生考试机构后,要迅速调整充实招考机构工作人员,配齐配强技术骨干,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各初中、高中阶段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各地、各校要强化招生纪律教育,加强招考业务培训,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孝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统筹 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省教育厅,市纪委办公室,省招办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400份
附件:
孝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孝感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不在孝感市所辖县(市)区,但父母近3年在此工作,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借考。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4.报考中职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5.高中、中职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6.首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表(册),由审核人签名同意,加盖基础教育部门的印章。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册发放中考报名号。
7.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和初中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后,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8.户籍不在孝感市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应持其父母在孝感的工作单位证明,或纳税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等,到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9.孝感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先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后,再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及工作要求
10.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3月9日;中考报名号发放时间:3月10日—16日;考生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20日。
11.2012年我市中考考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为了提高网上填报的效率和准确性,考生上网前,要将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在《孝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在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中,要特别注意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准确。各地要及早做好报名点的网络设施建设,为考生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及时组织考生进行培训、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
12.各报名点要规范工作流程,不得接受未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招生考试机构要整理、保管好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电子照相。
13.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考试,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
14.对中考考生实行双号管理,即考生报名时取得一个报名号,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编排考场时,产生一个准考证号,报名号与准考证号之间一一对应。准考证号仅供文化考试时使用,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的打印、发放、查询以及志愿填报、录取等均采用报名号。报名演练及考生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等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信息标准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0号)等文件精神另行发文。
四、考试(考查)科目、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15.考试(考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0分、思想品德50分、地理30分),体育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总分720分。
16.考试时间长度:语文12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含听力30分钟)、理科综合100分钟、文科综合80分钟。
17.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6月20日 上午 9:00 - 11:00 语 文
下午 2:30 - 4:10 理科综合(理、化、生)
4:40 - 6:00 文科综合(史、思品、地)
6月21日 上午 9:00 - 11:00 数 学
下午 2:30 - 4:30 英 语
18.体育科目考查由孝感市体育卫生工作站具体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孝感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组织实施。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统一使用报名号、电子照片等中考报名信息,具体要求和安排,由孝感市体育卫生工作站和孝感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发文。
19.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的考查,应在4月底以前完成。考查结束后,组织考查的部门要以考生的中考报名号为序,对考查结果汇总整理,将其用FOXPRO格式数据库文件刻录成光盘,于5月10日前报送县(市)区招生考生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综合素质评价
20.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负责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孝教育字[2006]67号”文件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在4月底完成。
21.各地各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要将学生的《孝感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