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湖北中考 - 宜昌中考 - 正文
宜昌教育局调整2012宜昌中考考试办法的通知
来源: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2011-12-30 9:10:23 【字体:小 大】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几年来,我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引起了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关注。
  根据当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为了适应省教育厅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建设和普通高考考试办法,市教育局经过充分调研,按照“基本稳定,平稳过渡”的思路,决定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从2012年开始执行。
  一、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取消等级呈现方式。
  1、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20分;总分510分。
  2、其他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各100分,总计400分。由于2012年毕业年级的地理、生物两学科在2011年已完成了会考,2012年该两科仍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体育与健康采用智能型电子仪器设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不变。
  三、所有笔试科目考试形式统一为闭卷。
  四、全市统一集中进行网上阅卷。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以录取计分科目总分成绩(总分510分)为依据,按一定比例投档,学校在录取时参考学生的其他考试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从2013年开始,学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学业考试成绩须至少三科达到及格(60分)成绩(只有一所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合格(C等),才能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调整意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社会稳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宜教发[2011]10号

宜昌教育局关于调整2012宜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几年来,我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引起了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关注。
根据当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为了适应省教育厅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建设和普通高考考试办法,市教育局经过充分调研,按照“基本稳定,平稳过渡”的思路,决定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从2012年开始执行。
一、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取消等级呈现方式。
1、录取计分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20分;总分510分。
2、其他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各100分,总计400分。由于2012年毕业年级的地理、生物两学科在2011年已完成了会考,2012年该两科仍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体育与健康采用智能型电子仪器设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不变。
三、所有笔试科目考试形式统一为闭卷。
四、全市统一集中进行网上阅卷。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以录取计分科目总分成绩(总分510分)为依据,按一定比例投档,学校在录取时参考学生的其他考试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从2013年开始,学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学业考试成绩须至少三科达到及格(60分)成绩(只有一所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合格(C等),才能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调整意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社会稳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调整   初中毕业     考试办法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110份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