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生报到时须将准考证、户口复印件(按手印并签字)上交高中录取学校存档备查。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录取和注册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各区(市)教育局和枣庄三中招生于7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的具体录取方案和“2010年枣庄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计表”(见附表二)。
5、各校录取时,分别按推荐生、统招生、指标生、“三限生”等编制录取数据库(数据库标准见附表一)。
录取批次及日程安排
各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属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各招生学校将录取且到校报到的考生编制录取数据库,按照录取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录取注册、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不予改录,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
发榜时间:7月21日。
录取数据截止上报时间:7月23日下午5:00。
7月24日进行第一批次第二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数据移交工作。
2、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枣庄四中、枣庄五中、枣庄六中、枣庄九中、枣庄十六中、枣庄十八中、枣庄四十六中、薛城舜耕中学、枣庄现代实验学校、山亭实验学校、滕州二中新校、滕州三中、滕州五中、滕州七中、滕州十一中、滕州善国中学、滕州实验中学。
发榜时间:7月25日。
录取数据截止上报时间:7月30日下午5:00。
3、各高中学校发榜的同时在区(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网站等公示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录取方案。
4、7月30日下午5:00所有录取工作结束,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5、请在截止时间前按本方案要求将本校所有录取信息库和录取统计表上报枣庄高中录取电子邮箱:zzgzlq2010@126.com,并将录取数据刻盘和盖章后的录取统计,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