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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郑州中考中招政策择校生的比例下降

来源:2exam.com 2012-5-22 17:48:04

  (本网讯 记者 孙宏伟 邱琳惠)5月22日,郑州市召开2012年郑州市中招工作会,公布了2012年郑州中招政策。今年择校生的比例由往年的30%下降到20%以下;郑州中学、106中学、郑州轻院附中完成改制,转为公办性质,从今年开始,郑州中学开始接收分配生。

  市教育局领导毛杰、刘鹏利、田保华、马新安、张少亮、王巨涛、王克杰、韩松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教育科长、职成教科长、招办主任,市建成区各高中、初中、完中学校校长等参加会议。

  ■ 招生情况:比去年增加1550个学位

  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7460人,比去年减少1203人,市区初中毕业生38076人,比去年增加3501人。市区高中招生下达计划444个班,比去年增加31个班。其中局属学校高中计划招生273个班,比去年增加16个班。普通中专招生计划26387人,比去年减少618人。

  ■ 变化:两点变化您看清楚

  今年中招两点变化为:一是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的调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今年郑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班额控制标准为50人,其中统招生42人,择校生8人;市级示范性及其以下高中班额控制标准为56人,其中统招生47人,择校生9人,择校生比例分别为19.05%和19.15%,均在省定的标准以下。

  二是三所学校完成了改制,由公办民助性质转为公办性质。这三所学校分别为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和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中学,其招生工作按公办机制进行,其中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改制后可继续招收非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5月22日,2012年郑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5月22日,2012年郑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 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

  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31日,报名地址为中招办官方网站“中招直通车”(http://ztc.zzedu.net.cn/http://www.2exam.com;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 志愿填报:非市区常住户口可填报三批录取学校

  1、志愿设置。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三个批次、四个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分别为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和非省、市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每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后均设置择校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所有三批学校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两批学校志愿。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第二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非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和各学校的宏志班(贫困特优班)、天明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必须在“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分配”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 考试:6月25、26日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从2012年起,全省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请各考点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与往年一样,今年中招总分为665分,其中,体育成绩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5分。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体育、音乐、美术等各类特长生要参加特长测试,测试成绩只分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总分。

  (2012年郑州市中招考试方案请点击-----→)

  ■ 录取:分批划线、一次录取

  录取办法

  郑州市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批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录取顺序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录取。

  如果填报有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未被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分数线需提高10分。

  第一批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和择校生。

  录取学校

  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

  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为:郑州五中、郑州十四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

  第三批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七中、郑州十八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民办学校。

  ■ 分配生比例为1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市区1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101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分配生资格的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分配生的录取办法(请点击查看---------→)

  ■ 其他学校(班)的招生

  (一)宏志班的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其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

  (二)国际班的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班,其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天明班的招生。为保证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经市教育局和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郑州四中、郑州七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101中学各开办一个天明班,面向郑州市招收贫困优秀生。

  (四)创新实验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的招生。为促进高中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郑州二中、郑州九中、郑州102中学、郑大二附中和郑州中学面向郑州市各招收2个创新实验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创新班的招收需要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创新能力专项测试,测试的时间、方式、项目内容由招生学校确定,报市中招办批准。

  (五)天津南开中学的招生。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的合作协议,天津南开中学在郑州市招生40名学生,其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报名,根据学生中招考试成绩推荐,天津南开中学组织录取,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

  ■ 九种情况可享受中招加分

  今年,郑州市九中情况将予以奖励和照顾,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将在郑州教育信息网“中招直通车”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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