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规定报到时间结束后,由高中学校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最终整理后的录取信息为每位学生编排高中注册学籍号,然后下发到各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对于学校违背招生程序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擅自提前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规模招生、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以及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家长和考生慎重考虑,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录取结果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上学,否则,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在其他任何学校不得注册学籍。
二十八、对于缴费上学有哪些政策规定
根据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相关规定,要规范在高中招生中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三限生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二十九、市教育局如何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
高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组成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电话3183976),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区县教育局基教科电话分别为:张店2187010,淄川5130281,博山4297712,周村6413280,临淄7183089,桓台8264171,高青6973642,沂源3242802。
三十、高中招生工作有哪些配套制度
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依靠健全的制度作保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与所属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十一、高中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规定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编班;规范志愿填报工作,初中学校和教师要科学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个志愿以及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招生学校乱许诺乱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三限生“三限”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坚持阳光招生,维护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域内各初中和高中学校要分层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三十二、举例说明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应注意的问题
问1:我是张店的一名普通考生,是否可以报考坐落在博山区的淄博一中?
答:不可以。根据今年招生政策规定,“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问2:我是在张店区的初中学校就读的一名学生,户口是博山的,今年是否可以回原籍报考高中?如何办理?
答:可以。学生可在5月上旬持初中学籍卡片、学业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由考生借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当年4月30日)等材料,回户籍所在的博山区教育局参加高中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自2012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选报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志愿。
问3:我是一名被某招生学校提前录取的推荐生或特长生,是否可以再参加其他招生学校的录取?应如何填报志愿?
答:不可以。推荐生或艺体特长生是在全市集中录取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本着自愿报考、择优录取的双向录取原则录取的,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问4: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报考条件和录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年,一是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了限定,二是对推荐生和特长生的报考条件进行了规定,三是对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指标生录取条件进行了规定。请所有考生选择报考学校志愿时,务必结合自己的基础素养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慎重选择!
1.基本条件:所有基础素养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C等及以上等级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2.推荐生的推荐条件: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毕业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者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参加本区县高中学校推荐生招生录取。
3.特长生的报考条件:在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且与报考特长相对应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达到A级。
4.指标生的录取条件:满足录取基本条件且基础素养评价等级达到4B2C(含4B2C)以上。
问5:被推荐录取的学生是否可以不参加全市统一的学业考试
不可以。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测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所有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问6:在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未录取,“第二志愿”是如何录取的?
答: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那么就把你转入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参加录取。因为各学校在录取时是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那么你转入第二志愿学校参加录取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你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不能满足其计划的录取,这时你就可以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未完成计划的递补。第二种情况是:你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其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足够满足其计划的录取,那么你就不会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果你在志愿表中填写了“服从分配”,则可以将你调剂到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因此,在填写志愿时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分数慎重选择报考学校,不要盲目攀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中学的考生,可与淄博中学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中学规模内非指标生计划的录取。
问7: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各学校分数线分有四条:
第一条 规模内指标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完成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计划。由此产生各高中录取学校对每个初中学校招生的指标生分数线。
第二条 规模内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分别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完成规模内计划(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是该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
第三条 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某学校录取的三限生分数不得低于该校规模内录取分数线的85%。
第四条 录取最低控制线:招生学校在划定的范围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最低控制在区县提档线80%。
问8:在填报志愿时,有的学校承诺“某分数线以上不缴费”是否准确有效?
答:首先,擅自承诺分数线是严重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其次,由于一个学校的报名考生是不确定的,特别是实行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以后,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在录取前擅自承诺分数线是极不准确的,也是无效的。考生及家长报考时若遇到此类情况要慎重考虑,不要轻信。招生学校擅自承诺分数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问9:哪些学校有面向全市招生计划?
一类是所有民办学校均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包括:坐落在博山区的万杰朝阳学校、临淄区的英才学校、沂源县的鲁山学校。二类是允许部分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的特长生。三是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国际高中办学项目学校。包括淄博十一中举办的中加国际高中项目班、淄博外国语中学举办的中外高中联程班。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选择报考。
问10:因为成绩原因,我可能录取不到自己满意的普通高中学校,怎么办?
答:目前,我市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市教育局在充分考虑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约6:4)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根据今年的招生形势和招生纪律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因此,如果不能录取到自己满意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议你结合自身实际,考虑一下是否选择报考一所自己满意的中职类学校,以求得良好的发展。
三十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问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十放开”政策,即:招生计划、年龄限制、分流渠道、考试形式、录取时限、地域范围、办学形式、学制长短、专业选择、学习形式放开,实行注册入学,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成人中专经所在区县教育局同意,可以在初四上学期结束后,在充分宣传发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依据测试或学生平时成绩,提前招生录取部分考生。对职业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区县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职业学校要把录取考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及时反馈到学生原初中学校,确保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问2:目前我市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怎样?中职毕业生就业升学状况如何?
答: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我市不断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目前全市9所中等职业学校已创建了7所国家级重点学校和2所省级重点学校,建成了一批在省内乃至全国都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示范中职学校。目前,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高等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社会上出现了各名企高薪难聘高级技术人员的现象。中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呈供不应求的态势,一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到毕业前,各中职学校的毕业生已经被各用人单位基本上预订一空。另外,我省今年5月将开考的春季高考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为高职院校选拔合格生源,部分学生可直接通过春季高考的路子进入高职甚至本科院校,为学生提供了多元选择。相比往年的对口高职,2012年春季高考增加了近2000本科计划,今后还将继续增加技能型人才的本科计划,会吸引更多学生报考,从而培养更多本科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中职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环境不断优化,将为初中毕业学生提供更多适合自身发展的成才之路。
问3: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大专招生性质是怎样的?如何报考?
答: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大专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生,毕业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大专生完全相同,并且具有学习时间短,专业知识系统扎实的优势。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当年的初中学业成绩参加报考和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分两段,第一次为7月5日-15日,第二次补报时间为9月1日-5日。地点:各区县招生办公室或有关招生学校。
问4:普通中专招生的报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普通中专招生没有年龄限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及高中毕(结)业生 (包括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均可报考,实行注册入学。
问5: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凡就读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的农村户口学生及城镇户口困难学生一、二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补贴,每人每年1500元整。另外,有些中职学校还通过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会、为特困生创造勤工俭学机会等多途径,对特困生实施救助,帮助其完成学业。桓台县对本县农村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实行学费全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