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50224
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1104 初级韩国语 9
5 01105 中级韩国语(一) 9
6 01143 中级韩国语(二) 4
7 01106 韩国语会话* 10
8 01107 韩国语听力* 8
9 01108 翻译(汉韩互译)(一) 8
10 01109 韩国语语法 8
11 01110 韩国概况 6
合计:72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理法毕业证书。由在毕业证上副署。
注: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