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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自考法律本科专业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2013-8-29 20:39:02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大学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分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基础科段(专科段)和本科段。

  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

  说 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00243)。

  2、原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公证律师制度课程者,不得重复报考婚姻家庭法(一)、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原法律(律函)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者,应报考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在专科段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者,必须参加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

  3、原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婚姻家庭法课程考试者,不得重复报考法律文书写作、婚姻家庭法(一)课程,必须另行报考其他选考课程;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考试者,必须另行加考基础科段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同时可少选一门本科段的选考课程。

  4、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05677)、宪法学(05679)、刑法学(00245)、民法学(00242)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等5门课程。

  5、年满3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外语者在完成全部考试计划后,只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6、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序号1-12为必考课
序号3为公共外语任选1门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00016  日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27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序号13-22为选考课,任选3门及以上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05678  金融法  4 
17  00233  税法  3 
18  00257  票据法  3 
19  00258  保险法  3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22  00024  普通逻辑  4 
   10232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需答辩 
1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课程 
2  05677  法理学  7 
3  05679  宪法学  4 
4  00245  刑法学  7 
5  00242  民法学  7 
合计     65及以上 15门及以上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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