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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6-1 14:44:55

 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15-20日进行,请考生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并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和缴交相关费用进行初审。

  提示: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机构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手续。

  一、办理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二、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5-20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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