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准考证丢失或破损的考生,在报名期间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信息公告,系统提供了考生自主申请网上补证功能,但每个考生仅限补证一次。
10、无法正常登陆的考生,确需更改姓名、身份证和图像信息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所在市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改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市自考办签署初审意见,报省自考办审批通过后作统一修改(“曾用名”不再修改范围之内)。考生在籍考生信息修改仅限更改一次。但所报课程和所选教材不予修改。
1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自主从网上查阅或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12、系统要求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四、具体要求
1、报名前各报名点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对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使每一位考生都知道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报名程序的调整变化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
2、各报名点必须派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做到业务熟练、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设备到位、服务到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工作要一丝不苟、认真细致,在课程确认、课程分类统计、费用收取、费用上缴等方面做到万无一失。
3、报名期间一定要加强值班,不允许安排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他工作。各报名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本次自学考试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