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下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18日至19日进行。为规范管理,严肃考纪,确保安全,考试期间将向各盟市派出巡视评估人员对本次考试工作进行巡视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评估人员组成
1、下半年自学考试巡视评估人员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担任。
2、全区共设13个考点,按每考点1人的标准配置,派出13名巡视员。
二、巡视评估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参加2014年各类教育考试巡视工作实施办法》。
2、必须参加培训,熟悉施考程序,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
3、10月17日至19日为巡视评估时间。派往各考点的巡视评估人员须坚守岗位,按要求对本次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评估。巡视人员要履行日报告制度,考前一日一报(每日18:00前报告),考试期间一日两报(每日13:00前和18:00前报告),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电话0471-3261814、2522536、短信号码106288331。
4、考试结束后,巡视员就考点组织实施考试情况与考点交换意见,并在10月23日前将巡视评估总结报告、监控录像硬盘、作弊克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