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考院自考〔2013〕118号
关于撤销宁夏大学外语学院自考助学单位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委考助学单位、宁夏大学外语学院:
接宁夏大学外语学院提出不再承担我区自学考试委考助学单位的任务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同意该院申请,撤销该院的自考助学单位资格,原该院承担的阿拉伯语专业交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接管,英语专业交新希望培训中心接管。接通知后一周内望宁夏大学外语学院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尽快做好各项交接工作。同时希望交管后的相关助学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助学活动。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委考助学单位做好考生宣传工作,使广大新、老考生及家长周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3年9月24日
宁夏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