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自考社会助学机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本市高教自考各社会助学组织: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60号)以及市自考委《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加强与本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组织的沟通和指导;进一步规范本市助学组织的管理;提高本市助学机构的办学水平,本市高教自考2012年度社会助学机构的年度审核和相关数据的报备工作即将启动。现将《上海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年度自查报告》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2012年度上海市高教自考助学单位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确保上报的数据和文字材料准确、真实、规范,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上报我办。若逾期未报的助学机构,将停止其自考助学项目的开展,按非自考助学机构处理。望各助学机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积极做好社会助学组织年度审核备案工作。
联系人:吴 刚 联系电话:64946602
联系地址:钦州南路500号401室 邮编200235
附件:1.上海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年度自查报告
2.2012年度上海市高教自考助学单位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