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考护理学(独立本科)(部门委托开考)加考课程:
接考类型 原来所学专业类别 接考要求 1 已取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本市在岗的临床护士、护校教师及护理管理干部 直接接考 2 其它类专业 不能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