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分值) |
评分要点(分值) |
评分办法 |
赋分 |
A1
组
织
管
理
(20分) |
B1组织机构
(5分) |
1.领导班子健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能全职从事助学机构的管理工作。(2分)
2.建立了教务、学生管理、保卫、后勤等常设机构,足额配备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以及专职或兼职的教学督导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资格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3分) |
1.查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资格。
2.查学校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名册、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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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登记注册
(5分) |
1.助学机构办学单位具有高等非学历教育资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省考办登记注册;助学专业、层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备案手续。(3分)
2.积极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自考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1分)
3.及时按要求上报自评报告、提交年审和评估的有关材料。(1分) |
1.查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证明。
2.听取汇报,核查相关记录。
(如发现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存在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助学资格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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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安全稳定
(5分) |
1.建立安全稳定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分)
2.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当地综治部门联系,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3分) |
1.查相关制度文件、记录。
2.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如发生考生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B3项记0分,情节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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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财务管理
(5分) |
1.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办学经费流失。(2分)
2.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备案且公示。(1分)
3.收费行为规范,开具正式发票。(2分) |
1.查近年财务管理资料。
2.查向物价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的材料、收费公示表、收费发票存根。
(如发现不按规定收费、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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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办
学
条
件
(30分) |
B5场地设施
(15分) |
1.具备相对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产权明确且独立使用的办学场所。若租赁场地开展助学活动的,租赁手续完备、齐全、规范。(5分)
2.具有与助学规模、专业相适应的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资料及其他配套的教学设施设备。(5分)
3.后勤保障设施健全,符合消防、卫生要求,办学条件安全、达标。(5分) |
1.查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办学查租赁合同和租赁期内房屋的使用许可证书。
2.查相关仪器设备、教室、学生食宿场所。
3.查校舍安全和达标证明、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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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师资队伍
(15分) |
1.具备相对稳定、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符合教学要求的师资力量。(5分)
2.教师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其中50%以上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5分)
3.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5分) |
1.查教师名单、聘用合同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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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办
学
行
为
(30分) |
B7招生工作
(15分) |
1.履行招生简章、广告宣传备案手续和程序;宣传发布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对助学机构的性质、学历层次、办学地点、食宿条件、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无虚假和误导信息。(5分)
2.助学机构派专人或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生源组织工作,并且制定了周密的招生工作方案。(5分)
3.无违规招生行为。(5分) |
1.查审批记录,2010年和2011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学校自建网站、社会专业网络机构发布的宣传。
2.查招生工作人员名册和培训资料、招生方案。
3.查相关记录。
(如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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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教学管理
(15分) |
1.根据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安排编制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合理,严格按照进度授课。(5分)
2.具有比较完整的教学、考籍等档案。(2分)
3.严格按照专业开考计划和教材大纲的要求,足时开课。(5分)
4.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使用正版教材。(3分) |
1.查课程教学计划。
2.查教师笔记、教学管理档案资料和考勤记录等。
3.查购买教材的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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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办
学
效
益
(30分) |
B9社会效益
(15分) |
1.考风考纪良好,无群体性违规舞弊事件。(7分)
2.具有稳定的教学质量,自考报考率、实考率以及考试合格率较高。(8分) |
1.查省自考委的相关记录。
2.比较各项指标与全省的平均水平的差异。
(如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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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满意度
(15分) |
满意度达95%及以上(15分)
满意度在90%—94%(13分)
满意度在85%—89%(11分)
满意度在80%—84%(9分)
满意度在75%—79%(7分)
满意度在70%—74%(5分)
满意度在65%—69%(3分)
满意度低于65%(0分) |
1.随机抽取学生30人,现场组织满意度调查。按实际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数字分层赋分,统计数字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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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设4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量化指标的满分为100分;
2.评估按得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档:总分≥90分为优秀,总分≥75分且<90分为合格,总分≥60分且<75分为基本合格,总分<60分为不合格。评为“基本合格”的助学机构,限期一年整改,期满后复评。评估结论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