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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5-4-29 11:45:07

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是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昆仑校区、喀什东路16号文光校区和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436.57亩(229.10公顷),温泉校区为我校新建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总投资约25亿元,计划分三期用5—8年完成建设,温泉校区将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交融,寓诗情于校园,寓画意于景观,新疆一流、中亚地标式建筑群。目前,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087人(含附中370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学校有1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试验中心,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9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时,学校建有玛纳斯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黄文弼研究中心等40个研究机构。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优秀多媒体课件20项,1名教师入选教育部“2012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自治区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自治区级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5项;10本教材入选“自治区高等教育地方特色和民文教材建设计划”。此外,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新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澳门-新疆英语研究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分别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入选双核心期刊目录。学校以汉文形式出版了《双语教育研究》杂志。
学校拥有专业基础型、研究型实验室16个,实验室总建筑面积达17216平方米,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15238.63万元。拥有多媒体教室、语言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共计102间,图书馆面积1.21万平方米,其中昆仑校区1.1万平方米、温泉校区4个专业分馆面积1070平方米,馆藏图书145.6万册,专业期刊1194种,精选电子期刊2万余种,学位论文约75万篇,电子图书17.5万种,已开通多种网上数据库检索,数字资源总量超过15T,各类资源涵盖各学科门类。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立3所孔子学院,各类汉语教学点分布于哈萨克斯坦等11个国家44所大专院校,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我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1.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
专业简介:维吾尔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是新疆维吾尔族的母语。本专业的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可以使其他民族通过系统学习维吾尔语进一步了解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促进民汉之间的交流和了解。通过系统讲授维吾尔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语言能力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与科研的能力。
培养院系:新疆师范大学语言学院成立于2009年7月,其前身中语系是学校最早成立的教学系部之一,已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下设中语系、预科系和成教中心3个部门,开办有“汉语言”和“维吾尔语言”2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课程与教学论(汉语)和学科汉语教学教育硕士3个硕士点。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硕士点是新疆师范大学最早获得批准的六个硕士点之一。1995年,该硕士点开始招收“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方向硕士研究生。除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外,学院还承担少数民族学生预科汉语教学和全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培养任务。学院现有教职工68名,专职教师6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5名,专职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54名(其中博士13名,硕士41名),占全院教职工总数的79.4%。
2006年,维吾尔语言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该专业纳入自治区特培计划,开始招收“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推免研究生;2011年,维吾尔语专业、汉语言专业被自治区纳入“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同年维吾尔语言专业获批成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08年“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获批成为新疆师范大学第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又获批成为自治区重点文科基地。2013年获得“双语教育”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权,同年《双语教育研究》学术期刊正式获准公开发行,2014年成功创刊。
语言学院目前各类在读学生1602名,其中本科生1181名,研究生133名,各类培训学员288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精通维吾尔语言,熟知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了解国家语言政策和民族政策,具有较深厚的汉语言文学、文化功底,能运用汉、维两种语言从事民汉语言文字工作、政府公务和教育工作的“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并为培养维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的本科生。
培养方式: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年级所开设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入校后大专阶段公共课成绩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
主要核心课程:现代汉语 古代汉语  翻译理论与实践  维吾尔文学作品选读 维吾尔文写作  维吾尔语报刊阅读  维吾尔简史 中国文化概论等。
实践课程:一学年的乡村支教及语言实习、毕业论文写作。
招生计划:30人(汉班学习维吾尔语考生)
2.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专业简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是化工学科的核心和基础内容,主要培养具备必备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较强实验技能,扎实的化学工程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石油、化工、制药等行业从事生产、检验、化学工艺和化工新产品应用及开发等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基本特点是以化学为基础、以化工为目标,面向化工行业,实践性极强。
本专业是因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建设新型工业化规划而设立的紧缺专业,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新疆化工尤其是在材料化工、基础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领域的发展,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化工技术革新、提升行业竞争能力等方面,发挥高校智力聚集的优势,深入进行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充分用好现有政策,针对地区资源特点,发掘人、财、物潜力,把教学、科研、生产、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履行高校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的责任,培养输送急需的技术人才,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和指导,又凝练和打造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教学科研团队,不仅能够跟踪国际先进技术,也能突出本地特色,在科学技术的原始创新上有所贡献。本专业力争在5~10年后整体水平达到区内先进、辐射西北与中亚。为保证学科整体的健康发展,需坚持“平衡发展、有所侧重、适时调整”的原则。
培养院系: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78年成立的新疆师范大学化学系,1981年招收了化学教育专业第一届本科生。化学化工学院于2010年4月正式成立。现有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五个本科专业以及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课程教学论化学方向。学院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5人,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0人,占专业教师比例为97.6%。其中拥有博士学位教师20人,博士占专业教师比例为48.8%。学院拥有新能源材料化学实验室、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资助的应用化学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物理化学实验室、环境与绿色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污染监测与控制实验室以及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无机化学学科,学院经四年多的建设,已初步建立了“高起点、高水平、有规模、有特色”的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和环境科学等优先发展学科,教学和科研已具特色。
化学化工学院一贯重视本科教育,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高素质为指导方针,以基本要求加需求选择为原则,注重本科生能力培养,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化学化工学院始终重视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方针,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朋友与学院进行教学、科研、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培养方式: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年级所开设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入校后,大专阶段公共课成绩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化学工业及其相关领域经济建设需要,具备扎实的化工专业基础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通晓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原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能按照社会需求与就业志向在化工及相关行业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及工程开发、生产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工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接受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质,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的基本能力。
学科基础课:线性代数、现代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
主干课程(专业核心课):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分离工程、化工工艺学、化工过程分析与开发、化工设计、计算机在化工中的应用等。
实践课程:专业实习、化工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第8学期开始做毕业论文),不少于23周。
招生计划:20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专科学习专业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班学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非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班学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5%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符合要求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
(4).专科学习专业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汉班学习维吾尔语)。
2.报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专业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甲等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
(4).专科学习专业为化学教育、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二)招生对象限于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四、推荐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新教高办〔2013〕5号通知精神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规定的方式,推荐。
5月7日前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
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院校应根据上述第三条的相关条件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按要求集中向我校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我校将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教育厅。
五、考试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笔试
时间:5月16日,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选拔,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进行统一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考试科目:维吾尔语。
考试形式:笔试(听力、阅读理解、语法结构、翻译、作文等内容合并为一份试卷)、口试
考试时间:5月16日上午10:00-11:40 笔试 100分钟
          5月16日上午 12:20-结束 口试
(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考试科目:英语
考试时间:5月16上午10:00-12:00
5月25日前,公示后将请示和拟录取名单审核表报教育厅高教处。
考试选拔录取:
学校根据选拔成绩(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学费: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属于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学生两年学习费用全免。
2.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3500元/年/生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业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负责部门: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 0991–4112140(电话)、4112139(传真),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文科5号楼105室(邮编830017)
3.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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